为了进一步提高注协的服务功能,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今年3月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合作,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省内2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调研。本文依据反馈意见,归纳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行业内部无序竞争严重
1. 现状:对于“您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压力主要来自哪里?”,60%的事务所选择“来自客户”,38%的事务所选择“来自政府”,2%的事务所选择“来自舆论”。选择压力来自客户的主要原因是行业中的无序竞争,主要体现在:(1)行业内部互相压价,以远远低于省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承揽业务。(2)为达到争取客户的目的,对被审单位相关人员运用经济手段。
2. 原因分析:(1)市场缺乏对事务所审计的内在需求。很多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管制,并没有对事务所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内在需求,因此只希望以低价获得审计报告。而事务所现在提供的大多是审计、验资业务服务,这种服务并不能为客户带来增值,除非企业要寻求上市。这样一方面审计需求不足,事务所竞相压价,严重影响了执业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又在抱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不能让其放心,使得注册会计师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2)小所和新所居多。目前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不足10名的占66%,小所迫于生计,在尊严与饭碗之间无奈地选择了后者,这样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恶性竞争。(3)事务所造假成本相对较低。如对发现问题的事务所,注协主要是帮助、教育、督促、提高,对违规人员的处罚起不到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的威慑作用。(4)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有限。如大多数事务所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仅对其业务行为承担有限责任,使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成本相对较小,难以发挥有效的约束作用。
(二)行业外部执业环境严峻
1. 现状:对于“您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压力主要来自哪里?”,38%的事务所选择“来自政府”,是选择比例最大的一项。政府的一些相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干预严重,主要体现在:(1)干预事务所的收费。如有些政府机构下达文件,以“减轻企业负担”等名义,要求事务所按收费标准的40%收费。(2)干预事务所报告的类型。如有些企业审计报告没达到无保留意见类型,政府部门就以“促进招商引资”为由要求事务所重新出具。(3)一些政府或垄断性行业主管部门利用权力指定某些事务所对其所能管辖或控制的企业进行审计。(4)政府相关部门对事务所进行多头检查。如事务所在业务质量方面每年要同时接受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甚至工商部门等等多方检查,很多检查内容重复,没有很大意义,而事务所却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疲于奔命。此外,很多企业为了达到应付工商年检、超标评定信用等级、虚报或隐瞒利润、夸大资产规模能力等目的,利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报表,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存在社会诚信危机”,也是很多事务所选择的答项。
2. 原因分析:(1)外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仍不了解,缺乏应有的认同感,甚至出现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做法,如工商部门年检时要求注册会计师按他们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2)一些政府部门为了体现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绩,直接干预事务所的验资和评估业务。(3)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多头管理。(4)现行协会法律地位不明确对行业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如注协目前的整体定位不清晰,许多情况下要作出独立、正确的决策不容易,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独立性。(5)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社会诚信建设基础不够,多数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也极大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企业经营者往往出于自身“业绩”的考虑或迫于政府领导部门“政绩”需求的压力以及其他原因,通过编造利润或产值指标等不正当手段来粉饰会计报表。
(三)迫切要求加大专业技术服务
1. 现状:对于“您希望注协在哪些方面为事务所提供培训?”,70%的事务所选择是“专业知识”,65%选择“法律法规”,40%选择“管理沟通”。在调研中,会员也列举了一些技术难题,如破产清算、解体清算,终止兼并清算等。同样,对于“当您遇到技术上的问题,采取的解决方式是什么?”,50%的事务所选择“内部解决”,40%选择“在注协帮助下解决”,30%选择“采取与其他事务所交流解决”。
2. 原因分析: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对执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实务操作能力及应变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虽已经过刻苦学习、严格考试和长期的实践积累,但由于个人的知识结构、工作范围限制及企事业单位业务的复杂性,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难免遇到自己不能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很多领域的专业问题仍需要取得行业内外相关专家的帮助。
(四)急需法律援助
1. 现状:我们统计了收回的关于“有关法律援助问题”的问卷调查表,事务所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依次是:执业过程中遇到如何把握触及违法行为的防范问题(占90%),执行业务引起的法律纠纷(占80%),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犯罪导致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占67%),执法部门违法查扣事务所账簿、凭证等(占60%)。
2. 原因分析:很显然,法律问题与整个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审计行业也不例外,立法的滞后与执法不公的问题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具体来讲,(1)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制度与世界接轨,因注会审计引起的法律诉讼正逐步增加。但是大所不多,事务所中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很少,而专门聘请法律人员的成本支出又偏高,因此许多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2)审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随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相关法律法规不相配套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很难处理。此外,一些法规政出多门,相互矛盾,也造成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容易带来审计风险。(3)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较低,司法人员不会按独立审计准则要求作出判断和解释。这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保护。(4)法律责任不明确。如《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承担责任,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不确定,造成事务所可能对不特定主体承担责任。且承担责任的形式不明确,法院大多判令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比例责任,使得事务所可能会因为某一疏忽引发诉讼而宣告解体。另外,注册会计师对审计业务报告承担责任的期间法律至今没有规定,也使执业风险始终困扰注册会计师。
(五)加强文化建设
目前江西省事务所中普遍忽视企业文化建设,以致很多事务所内部没有形成凝聚力,出现内部矛盾多、专业人士流动性大、主任会计师“一言堂”、股东与聘用员工之间隔阂较深、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得不到执行、从业人员只关注眼前利益而缺少信仰追求和社会责任感等问题。事务所的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开发。
强化协会服务功能的思考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在行业内部创建有序竞争的环境
1. 加大审查力度,从严控制事务所数量、鼓励扩大规模。江西省各类企业和上市公司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数量不多,如果事务所太多,就容易出现供过于求,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事务所也将被迫采取压价手段吸引客户,造成恶性竞争。因此,对新设事务所需要加大审查力度,严格把关。同时鼓励事务所之间合并,扩大事务所规模,以达到规模效益。
2. 兄弟省市实行行业内部检查,加大惩罚力度。应完善诚信自律公约,加大执行公约力度;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扩大日常监控和社会监督的信息渠道,将发现的异常情况和疑点问题纳入重点关注、调查和检查的范围实现行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业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监督检查力度,收集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控信息,积极做好常规和专项业务检查工作,对那些信誉差、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姑息;加强与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使之与协会的自律监管形成资源共享、良性互助,有效配合的有机组合。
3. 进一步推行网上报备制度。通过推行网上报备,可以对事务所的收费、审计质量等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还可以遏制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名义出具报告的行为。在网上业务报备方面,省注协已着手做了不少工作,但有些工作还可以继续完善,具体体现在:(1)对于报备的时间:现行报备制度要求每半年报备一次,不利于省注协对审计情况及时监督。可改在事务所完成业务时就进行报备,以便适时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对于报备的程序: 现行报备制度只要求对审计结果报备。建议在事务所接受业务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对基本情况(包括应收审计费等)进行初次报备,以便在事前起到监督的作用;而在做完审计业务时对审计结果进行二次报备,这样可以起到事后检查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发现接受业务后被取消的情况,以便了解取消业务的原因,如是否存在“炒鱿鱼,接下家”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异常压力、风险过大等问题。(3)对于报备表的项目:有必要增加公司规模方面的信息,以便于同类型企业之间进行比较,发现是否存在收费偏低的问题 ; 在收费情况栏可以增加收费发票号码,以便于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核查;表格建议设计成数据库的形式,以便通过数据库进行查询比较 ; 增加说明性的栏目,以提醒报备阅读者及后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4. 鼓励设立合伙制事务所,鼓励事务所做大做强。注册会计师采取合伙制要承担无限责任,违规一旦被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不足以赔偿,作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还要以其自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内部监督作用。注协要积极引导和支持设立合伙所,并鼓励和支持事务所联合、合并,走“强强联合”的道路,建立一批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规模经营战略,全面提升竞争力,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5. 积极鼓励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发展咨询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要在竞争中取得成功,除审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等传统业务外,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拓展新业务领域,逐步开展投资咨询、管理咨询、IT咨询、税务咨询、清算等新的服务业务。如代企业办理设立注册登记手续,协助企业拟定协议、合同、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进行投资环境评价,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企业并购目标的选择与分析,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职工教育与培训项目设计等。对此,注协也应积极做工作、想办法,鼓励和支持事务所拓展业务新领域。
6. 建立协会人才基金,积极鼓励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加入到事务所行列中来。目前事务所中普遍存在年龄较大的注册会计师和刚出道的学生比较多,而中青年注册会计师流失比较严重的现象。协会可通过建立人才基金,形成奖励机制,塑造行业整体形象,拓展事务所业务,吸引年轻优秀的注册会计师。
(二)积极与多方沟通,优化行业外部执业环境
1.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让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有正面的正确的认识。一是继续通过现有的注协网站、《江西省注协通讯》开展宣传,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借助中注协网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强大辐射力,对行业政策、工作成果以及师所风采进行适时的宣传报道,切实反映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二是从加强行业学术交流和专业理论研究入手,充分利用和发挥行业专业知识的资源优势,定期组织行业内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为政府部门经济决策提供咨询的意见,并参与人大、政协有关重大改革措施的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以提升行业的知识含量和社会影响力;三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非执业会员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和良性互动,以此提升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认知度,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2. 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以取得外界的理解和帮助,减少对事务所的干预。一是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保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商,对于不符合我省实情的某些规定,要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行业采取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合理政策。二是要加强其他事项的协调,如与工商部门就有关章程问题协商,使财政与工商部门对事务所制订的章程范本要求一致; 对于事务所相关中介服务行业的资质兼容、相关中介服务行业资格考试相同课程互相认可等问题,省注协可以向中注协汇报反映,力争统一步调,协调解决。
3. 积极与政府监管部门磋商,尽量减少重复检查。建议协会与相关部门建立灵活的沟通机制,尽量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使政府监管部门和注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4. 不断提高广大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以求得更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参政有利于代表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共同呼声,改善执业环境,维护注册会计师正当权益,有利于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使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更多地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利于树立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众形象,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5. 加强调查研究。除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外,协会要广泛听取会员意见,争取在财政部组织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等事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合理的意见,为行业长远健康稳定依法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服务
1. 对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分层、分类。注协在提供技术服务时要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分层、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事务所、不同要求的会员,提供不同的服务,做到有的放矢,防止提供盲目、低效甚至是无效的技术服务。
2. 应对广大会员提供多种方式的技术服务。如:(1)对于中注协下发的专家技术援助小组的信息公告,在及时传达给广大会员的同时,省注协还可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告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做出具体解释,为会员作出更加明确有效的技术指导。(2)将注协秘书处的工作与专门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畅执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障。
3. 加强对会员的技术培训。如:(1)省注协每年可从会费中按照8%—10%提取后续教育补助基金,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师资力量及培训教材,并在部分事务所有选择地培养、聘请有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任教;对特殊项目的审计、清产核资的特殊项目、基建审计等培训项目,可积极与有相关专业技术优势的大学联办。(2)省注协还可进行网上培训或就地安排培训或允许事务所自己组织形式灵活、能取得集中培训同等效果的培训活动。(3)开辟注协网站技术服务专栏,为会员进行技术交流和探讨提供更加自由广阔的空间。(4)对提供技术支持的会员或其他从业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5)把自律检查与培训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培训,及时改正。
4. 注协应引进和培养法律人才,组建一支专业的法律援助团队为事务所提供法律帮助。如:(1)可以面向社会招聘法律专业人士,同时还可以与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由法律专业人士和律师事务所为广大会员提供法律保障。还可根据会员要求,开通法律咨询热线,解答广大会员在执业中的法律问题。(2)在网站上开辟专栏、论坛等,一方面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大家提出的共同问题进行解答,另一方面可以让会员互相交流经验,解答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3)协会聘用的律师要尽量促成会员相关的法律纠纷的行业内部解决,降低诉讼成本。
5. 积极开展法律协调,提供法律咨询及维权服务。通过与检察、公安、审计、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就行业违法案件查处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为会员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推进事务所文化建设服务
1. 积极宣传和引导事务所建立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采取各种方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研究和探讨事务所文化的内涵,逐步形成以人为本,以所为家,讲道德,讲诚信,有事业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法制观念与诚信意识、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工作质量与风险意识、学习型组织与学习意识、以人为本与人合意识。
2. 从提升事务所内部文化,扩展到提升整个行业的文化建设。主要方式有:(1)组织各所拥有良好文化氛围的事务所参观学习,进行经验交流。(2)组织事务所之间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3)引导和组织注册会计师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优惠的会计知识服务,开展捐资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4)加强诚信教育。注协开展的诚信教育应侧重政策、规则的灌输,一是要大力倡导诚信,弘扬行业正气; 二是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抵制、批评行业错误言行; 三是要通过案例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丧失诚信给行业和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唤醒危机感和责任感,激发追求诚信的热情和理念; 四要完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建立诚信网络查询和信用评级制度,将失信者的失信记录向全社会公布,提高失信者的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政治成本。
(作者单位: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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